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政策要点:
1、贷款额度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二孩及以上的多孩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10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或62.5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
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首付比例
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这一调整显著降低了购房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能够负担得起住房。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3、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资金部分,缴存补贴标准由0.6%提高至1%。
起贷期限从连续足额缴存1年缩短至6个月,这一系列措施将鼓励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享受更多的住房保障福利。
4、贷款计算方式
借款人按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贷款20万元。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借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正常缴存数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化调整,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放宽贷款条件等措施,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新市民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倾斜,也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