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2024年度(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9579元,下限为2300元,以下是对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详细解释:
1、缴存基数的确定
计算依据: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
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的上限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39579元;下限则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300元。
2、缴存比例的规定
单位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这个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缴存比例,并取整数值。
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相同,也不得低于5%,不高于12%。
3、调整时间和方式
调整时间: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在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之间进行调整。
办理方式:缴存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4、特殊情况的处理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5、相关注意事项
信息真实性: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准确性。
政策稳定性: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广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缴存基数的确定、缴存比例的规定、调整时间和方式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