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提取是指广东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这一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以下是关于广东公积金提取的详细介绍:
一、提取条件
1、购房相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购买自住住房;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缴存人户籍所在省进行此类活动。
3、增设电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4、租房: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岗失业: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6、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7、离休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还有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取频次及额度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办理按月还贷,以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
租房提取: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上浮提取额度。
其他情况: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提取额度根据具体规定执行。
三、提取程序
1、准备材料: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退休证明等。
2、提交申请:通过线上(如“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线下(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
3、审核审批: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提取转账: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将提取金额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职工办理提取之前,应核对相关合同和证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 如何在线办理广东公积金提取?
A1: 职工可以通过关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在线申请提取公积金,部分办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若业务办理时未能查询到电子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办理。
Q2: 广东公积金提取有哪些限制条件?
A2: 广东公积金提取的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房屋共有人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计算;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等,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提取也有严格限制。
广东公积金提取是一项惠及广大职工的福利政策,通过合理的提取和使用,可以有效缓解职工的住房压力,在办理过程中,职工需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提取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