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情形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深圳租房提取计算公式
深圳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某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为5000元,从2020年1月开始缴存,到2023年1月提取,则可提取金额为5000元×65%×36个月=117000元。
3、深圳租房提取特殊情况
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深圳无房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100%,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或承租公租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
4、购房提取额度及次数
职工个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包括异地已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后账户余额需留足不低于500元,购房提取划账间隔一般为不少于一年一次,具体视是否同时办理三年期自动划账而定。
5、其他提取情形及限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分摊费用,且账户余额需留足500元,注销提取:提取全部余额(含利息),需先封存个人账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从次月起缴存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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