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包括购房类、租房类、经济困难类和销户提取等,以下是对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的详细介绍:
1、购房类
购买商品房: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或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拍卖房以及保障性住房,均可以在取得相关合同或所有权证后一年内提取。
偿还贷款:职工在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直到贷款还清为止。
2、租房类
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北京,每个月最多可提取1500元公积金,每季度提取一次。
3、经济困难类
重大疾病: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罹患国家规定的9类重大疾病(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等),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保险范围后,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生活困难:对于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度过生活难关,提取金额不能超过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4、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的,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并迁出户口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职期间判刑: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全部公积金。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涵盖了购房、租房、经济困难和销户等多种情况,职工在满足相应条件后,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材料要求,申请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