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直属事业单位,其核心职责包括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使用、贷款、核算和管理,该中心内设多个科室,包括综合科、计财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科和审计监督科,各县(市、区)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
一、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编制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制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并执行。
2、金融业务: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结算等金融业务,并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3、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和监督各办事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与发放: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管委会批准的额度购买国债,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明细账管理: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
6、对账与报告:定期与职工、单位和受托银行对账,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财务报告,经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7、呆账核销: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
8、授权管理:对各县(市、区)管理部实行授权管理。
9、其他事项: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1、人秘科:负责起草工作计划、简报、信息发送、内部文件打印复印及保密安全工作;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催办及档案管理;会议组织、议题收集、会场布置、会议通知、记录、纪要及决定的执行情况落实;政策宣传及管理制度制定;人事、劳资、培训、机构编制、计生及中心内部协调和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购置、车辆调度管理、日常接待等工作;行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协助党建工作;值班安排、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后勤工作。
2、计财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编制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建立个贷明细账和拖欠明细账,防范风险;严格执行归集、使用计划,核算增值收益;控制管理费用支出,降低运作成本;定期编制并汇总上报会计报表;清理往来款项,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年终编制财务收支报告并公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归集使用科:编制年度归集、提取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归集业务统计和信息反馈;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催缴欠缴单位;核定年度结转、缴交基数及提高缴存比例;建立归集、提取明细账并做好业务档案管理;指导、协调各管理部归集、提取业务管理工作。
4、信贷科:会同计财科编制贷款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贷款办事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风险控制管理;汇总上报个贷业务报表和信息反馈;指导、监督各管理部建立贷款明细账并做好档案管理;指导、监督各管理部贷款管理工作,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5、管理部:提供政策咨询;负责开户、汇缴、变更、封存、转移、提取及贷款等业务;业务核算;业务档案管理及报表报送;效能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最新政策动态
1、缴存基数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743元,上限为5458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
2、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无房产缴存职工承租商品住房等非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提取额度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7200元。
3、贷款首付比例调整:第一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调整为不低于30%。
4、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增加: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基础上,贷款额度再加10万元。
5、阶段性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方为50万元,该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业务网点
1、中心地址: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北楼四层(市政府大楼对面)。
2、各县(市、区)管理部通讯地址:
邵武管理部:邵武市华光路安泰新苑A23号。
建瓯管理部:建瓯市解放路287号二楼。
建阳管理部:建阳市西市街青石巷6号。
武夷山管理部:武夷山市五九中路体育馆四楼。
顺昌管理部:顺昌县顺兴小区发展楼6号二楼。
光泽管理部:光泽县建行三楼。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