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也称为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根据车辆和船舶的种类、吨位及规定的税额进行计算征收,属于财产税的一种,以下是关于车船使用税的详细介绍:
1、定义与性质
定义: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性质:车船使用税是一种财产税,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
2、征收范围与对象
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及其他车辆(不包括拖拉机)。
船舶类型: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
免征情况: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外国驻华使领馆车船以及依照我国法律应予免税的外交车船等免征车船税。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时,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新购置的车船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纳税义务。
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4、纳税地点
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5、纳税期限
车船使用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6、税率与税额标准
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乘用车按排量划分为七档,税额从1.0升以下车型的60元到4.0升以上车型的5400元不等。
7、征收方式
车船使用税由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
逾期缴纳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8、历史沿革
车船使用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当时政务院发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973年简化税制时,将这种税并入了工商税,但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仍继续征收此税。
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时,确定恢复征收这个税种,但考虑到原税名不太确切,故改名为“车船使用税”。
9、现行政策与变化
根据最新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由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修订而来,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
提高了税额标准,调整了减免税范围。
10、FAQs
Q1: 车船使用税每年都要交吗?
A1: 是的,车船使用税按年申报缴纳。
Q2: 新能源车需要交车船税吗?
A2: 不需要,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Q3: 车船使用税在哪里交?
A3: 车主在进行车险投保时,必须缴纳车船使用税,可由保险公司代缴;也可以直接去当地税务机关缴纳。
Q4: 不交车船税会有什么后果?
A4: 未依法缴纳车船税会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审,保险失效,并产生滞纳金。
车船使用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对于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加强车船管理和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车主和船舶拥有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车船使用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