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以下是对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1、机构概况
全省设有16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共计1485人,其中在编人员1026人,非在编人员459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负责监督本省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行情况。
2、业务运行情况
2021年,新开户单位6497家,净增单位3920家;新开户职工30.36万人,净增职工14.69万人。
2021年末,缴存总额5211.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9%;缴存余额1793.60亿元,同比增长8.23%。
2021年,全省127.5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91.04亿元,同比增长3.66%。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8.07万笔3057.92亿元,贷款余额1378.88亿元。
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36.27亿元,其中活期15.3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8.21亿元,1年以上定期262.95亿元。
3、主要财务数据
2021年,业务收入550305.57万元,同比增长7.28%,存款利息105343.9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4769.17万元。
2021年,业务支出283892.69万元,同比增长6.3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5694.95万元。
2021年,增值收益266412.87万元,同比增长8.25%;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4、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645.64万元,逾期率0.26‰。
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5.25万元。
5、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75%,国有企业占22.69%,城镇集体企业占1.63%,外商投资企业占1.3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0%,灵活就业人员占0.15%,其他占3.34%。
6、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得到了严格执行。
7、提取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8、管理机构职责
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省级单位、中央和外地驻滇等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和核算。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操作,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将继续发挥其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更多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