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公积金提取涉及多种情形,包括租房、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以下是对各种提取方式的详细介绍:
1、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同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委托。
办理材料
在线申请: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合同网签备案信息、租赁提取时间、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
线下申请:身份证件原件、银行借记卡原件,如配偶参与提取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非网签备案范围租赁提取:还需提供婚姻信息、租赁地址、金额、手机号等信息。
办理流程:申请人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或线上提交申请并确认,审核通过后每月上半月或下半月完成受理的资金转入指定账户。
2、购房提取
购买新房:一次性付款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贷款购房需额外提供还款记录、征信报告等。
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登记部门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身份证及结婚证等证件。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需提供身份证、预(出)售合同、购房发票、公共产权保障住房贷前提起公积金确认单等材料。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申请范围:适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身份证明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如原不动产权证、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银行借记卡。
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至相关网点办理,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4、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提取
申请条件: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材料,首次办理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
办理流程:向市公积金中心递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月自动从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用于还贷。
5、其他提取情形
经济困难提取:低收入职工家庭支付物业服务费、家庭生活困难支付房租等费用可申请提取。
离退休提取:企业参保职工或参保个人离退休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委托。
出境定居提取:职工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上海个人公积金提取涉及多种情形,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了解这些详细信息有助于职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顺利完成公积金提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