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为了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而设立的贷款业务,该贷款业务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审批、担保、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以下是关于长春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产权要求:对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
3、缴存要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若因工作调动断缴未超过2个月(含),申请时已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恢复逐月缴存,该断缴期间原则上可视同连续缴存。
4、收入与信用: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自筹资金:拥有不少于规定比例的购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6、共同还款责任:借款人的配偶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不予贷款情形
借款人或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贷款:
1、信用记录不良: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贷款近2年内有连续超过3期、多账户累计有超过6期的逾期记录,或者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类情形的。
2、信用卡问题: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信用卡近2年内有连续超过3期、多账户累计有超过6期的逾期记录,或者信用卡账户状态显示为“止付”“冻结”“呆账”等非正常状态情形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账户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的。
5、违规提取: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被管理中心纳入失信行为登记且在限制贷款期限内的。
三、贷款额度与利率
1、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期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管委会确定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规定比例,抵押物价值根据购房类型分别确定,对于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
2、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档次执行,当前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为1年至5年(含5年)2.6%,6年至30年3.1%;二套为1年至5年(含5年)3.025%,6年至30年3.575%。
四、贷款期限与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以整年计,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对于存量住房贷款,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2、还款方式:提供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可任选其一,贷款发放后,借款合同中已确定的还款方式不得变更。
五、贷款担保与材料
1、贷款担保:采取抵押、保证两种方式,抵押方式下,借款人应将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保证方式下,由管理中心认可的第三方作为保证人。
2、申请材料:包括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受委托贷款银行还款卡、首付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信用报告等。
六、政策调整
近年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以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了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的关联倍数,对特定群体(如多子女家庭和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更高的贷款额度等。
七、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由于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随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2、准备齐全材料: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务必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贷款审批进度。
3、合理规划还款计划: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确保按时足额还款以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FAQs
问:长春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答:可以的,借款人可以在还款过程中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本金,具体操作流程和手续费用请咨询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贷款银行。
问:长春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装修房屋吗?
答:不可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或改善居住条件的大修、翻建等住房消费支出,不可用于装修等非住房消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