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Qinzhou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成立于2003年12月,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编制归集和使用计划,审批提取和贷款发放,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等。
以下是对钦州市公积金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4年度钦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990元,缴存比例通常为单位与个人各缴纳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单位决定但需在规定范围内。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缴存人夫妻双方均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首付款比例:购买一手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不低于30%,二手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贷款次数认定:缴存人家庭在当地名下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购房申请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有一次已结清记录的,再次购房申请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取消住房套数限制:自2023年10月1日起,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建造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取消住房套数限制。
2、租房提取:未婚(单身)可提取800元/月,已婚可提取1100元/月,无需提供《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核实。
3、加装电梯提取:简化提取申请材料,增加提取频次,拓宽申请提取对象。
四、其他相关政策
1、带押过户业务:自2024年11月1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2、支付首付款: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五、常见问题解答
Q1: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A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缴存人的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按时缴存率等因素综合计算,夫妻双方均在本市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单方为35万元。
Q2: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A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提取窗口现场申请办理,未婚(单身)可提取800元/月,已婚可提取1100元/月。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致力于优化和调整政策,以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提高贷款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支持多种住房消费方式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