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离休、退休
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取手续
2、提取流程: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
职工持《提取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通知书》。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和《提取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3、提取方式:嘉定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职工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提取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4、注意事项: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职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符合提取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
嘉定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职工在办理提取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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