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重庆市为支持市民购房提供的一种低息贷款服务,其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相对详细和复杂,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以便读者全面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一金融工具。
一、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
1、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夫妻参贷时,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20万元。
贷款成数: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70%,多子女缴存人家庭为75%,对于二手住房,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一套二手住房的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住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值的80%;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的为70%;多子女缴存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的最高可贷成数为75%。
2、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当前,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3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2.85%;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五年以下(含)贷款年利率为2.7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325%。
3、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4、参贷规定
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夫妻参贷的可贷额度为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
5、其他政策规定
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可申请将该套住房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创业、生活的新市民、青年人,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
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重庆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选择重庆市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一手房贷款条件
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
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3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二手房贷款条件
与一手房贷款条件类似,但需额外满足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3、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条件
与一手房贷款条件类似,但需额外满足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且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4、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条件
与二手房贷款条件类似,但需额外满足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三、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一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备齐材料。
由开发单位代为提出申请。
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抵押手续办妥后,资料交回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银行发放贷款。
领取借据。
2、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备齐要件材料。
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放款时限:5个工作日。
银行发放贷款。
四、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Q1: 如何认定首套房和第二套房?
A1: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须核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如果缴存人家庭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或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则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否则,根据已有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和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套数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房。
Q2: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A2: 根据最新政策,缴存人家庭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具体办理方式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涵盖了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参贷规定等多个方面,政策还对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给予了特别支持,在申请过程中,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流程,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