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与漳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全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该中心在各县、区共设置14个管理部,各管理部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详见正文。
一、漳州公积金中心简介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隶属于漳州市人民政府的独立事业单位,成立于1996年,旨在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职工住房权益,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以及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公积金中心下设多个职能科室,包括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归集使用科、信贷管理科、审计法规科、信息技术科、风险防控科和业务运作科等,各科室的具体职责如下:
人事秘书科:负责人事劳资、职称、职工教育、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中心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核算和管理市中心本部管理费用;负责规章制度建设及督促检查;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建和机关效能建设。
计划财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市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的设立和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开户、结算、托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综合分析工作;统一管理和拨付市中心本部及各管理部的管理费用;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归集使用科:负责办理市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账户设立,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并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负责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记载、核算、计息、对账、查询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审核出单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的年度调整核定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拓展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信贷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市中心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工作;负责市中心本部住房公积金的贷后跟踪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信贷档案;负责贷款过程中对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与受托银行及公证、担保、保险等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部门的业务协调、联系;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的检查指导和协调管理工作。
审计法规科:负责对中心业务科室及各管理部的一切业务往来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有关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并提出实施的意见办法;负责管理中心对外的法律事务和依法行政等工作;协助信贷管理科及管理部做好诉讼类贷款的起诉、执行工作;起草和审查各项合同,并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法性论证;负责监督、检查各受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负责交办事项的督查和工作目标的考核考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住房公积金的执法检查和监督。
信息技术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对管理中心内部局域网与五家受托银行各支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前台以及各管理部、省公积金信息管理部门公积金网络监管专线与中心业务数据库数据专网的运行监控及主控设备的日常防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数据信息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业务岗位的授权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操作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管理部岗位职责:根据市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支取、计息及对账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咨询、查询和和本部的微机管理等工作;根据市管理中心的授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核、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按照管理中心的部署开展政策宣传,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拓展工作;管理使用配置的固定资产和市中心核拨的管理费用。
三、服务承诺
公积金中心承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符合支取条件的当场办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贷款的,应告知借款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审核同意贷款的,报送受托银行办妥产权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四、现任领导
郑志毅担任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五、业务网点
以下是漳州公积金中心及其各管理部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管理部名称 | 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邮编 | 业务电话 |
芗城管理部 | 童延升 | 芗城区大通北路53号建行大厦2楼 | 363000 | 2050529 |
漳浦管理部 | 曾建春 | 漳浦县绥安镇环城东路99号农行大院内 | 363200 | 3148201(支取)、3148202(信贷) |
云霄管理部 | 张镇勇 | 云霄县云漳路232号建行大厦四楼 | 363300 | 8528740 |
东山管理部 | 东山县经济开发区育新路6号联通大厦2楼 | 363400 | 5833161 | |
诏安管理部 | 诏安县梅园北路建行八楼 | 363500 | 3359112(支取)、3359111(信贷) | |
南靖管理部 | 南靖山城兰陵路2号建行大院内 | 363600 | 7825306(支取)、7829407(信贷) | |
平和管理部 | 平和建行四楼 | 363700 | 5239069 | |
华安管理部 | 华安县大同路8号建行二楼 | 363800 | 7362950 | |
长泰管理部 | 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路供销社四楼 | 363900 | 8322908 | |
开发区管理部 | 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56号招商大厦2楼 | 363105 | 6856787 | |
台商投资区管理部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古雷开发区管理部 | 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金福路18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六、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 如何查询漳州公积金余额?
A1: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漳州公积金余额:
1、网上查询:登录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2、电话查询:拨打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热线(如05962995147、2995956),按提示操作即可查询。
3、现场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4、银行查询:到本人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
Q2: 漳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A2: 漳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提取:用于支付房租,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还贷提取: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4、离职提取:离职满一定时间后可提取,需提供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其他提取情形:如重大疾病、退休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