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通过单位和个人的共同缴存,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了购房、建房、租房以及偿还住房贷款等多种用途的资金支持,下面将对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阐述:
1、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概述
机构设置: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18日,是由原隶属于市财政局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后成立的,该中心直属于市政府,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现有人员34人,内设办公室、稽查科、筹资科、财务科、信贷科等科室。
职责范围: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审批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并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盘锦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租房租金,以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相应证明材料等,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地点和时间: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办事处,分别位于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和辽东湾新区,各办事处的工作时间略有不同,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上午和下午。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各办事处业务窗口办理提取业务。
3、盘锦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在线查询:职工可以通过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个人贷款和账户余额查询,查询时需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
热线电话:职工可以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和查询。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便捷的业务流程,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住房保障服务,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盘锦市住房公积金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为更多职工提供优质的住房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