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是通辽市政府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制度,旨在通过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的方式积累资金,为职工提供购房、建房、租房等住房消费的支持,以下将对通辽公积金进行详细介绍:
1、基本概述
定义与目的: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居住质量。
管理机构: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2、缴存政策
缴存比例:根据《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缴存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确定,具体标准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缴存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3、提取政策
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因重大伤病、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或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
提取流程: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经单位审核后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4、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借款人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所购房屋需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
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可贷款5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款7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和还款能力确定。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5、便民服务
线上服务: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了“贷款不见面审批”系统,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在线申请贷款,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数据共享:未来将实现与公安、不动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6、最新政策调整
取消限制:取消了同一房源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及以上的提取限制,以及还款期内连续6个月及以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限制。
新增政策:新增了因重大伤病、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以及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等提取情形,调整了贷款抵押物评估费支付方,改为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支付。
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完善,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