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涵盖了多种提取情形,包括购房、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支付物业费等,以下是对太原市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详细解读:
1、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种类: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公有住房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付物业费。
销户提取种类:离休、退休;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单位撤销、解散、破产且无欠缴公积金行为。
2、操作步骤
下载并安装“手机公积金”APP,注册并登录(密码需至少8位且包含字母和数字)。
在业务办理页面选择“公积金提取”,进入提取页面后选择符合要求的提取方式。
根据所选提取方式,按提示操作,输入相关信息(如房产证号、身份证号等),完成提取申请。
3、提取额度与频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期偿还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4、特别规定
从2024年12月1日起,太原市支持使用社保卡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资金收款银行卡。
缴存职工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
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直接支付租金。
5、提取流程优化
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支付银行的范围,增加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
简化了办理程序,执行“先预约,再办理”的业务程序,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户或转入预约。
对于在异地办理了住房贷款且正常还款的缴存职工,提供了“跨省通办”窗口服务。
6、其他注意事项
缴存职工需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状态,方可申请提取。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7、常见问题解答
Q1: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情况?
A1: 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原件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分理处/管理部柜面查询;还可以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Q2: 如何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支付银行的条件?
A2: 缴存职工符合太原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持本人全国范围内任何一张上述银行一类借记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线上办理时,首先进入“手机公积金”APP“银行卡管理”功能模块,点击“卡增加”按钮,录入卡号或扫描自动反显卡号选择所属银行后点击“银行卡绑定”按钮,校验通过后即可线上办理相关提取业务,线下办理时,中心本部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分理处向柜面工作人员提供本人上述银行一类借记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相关提取资料即可办理相关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