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四川公积金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隶属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该中心作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蓉单位及其他在蓉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资金运营工作。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四川公积金中心内设业务、信贷、财务、科技、稽核、综合六个科室,各科室职责明确,共同保障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政策: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计划编制与执行: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3、账户管理: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核算与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提取、使用的审批。
5、保值与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报告编制: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其他事项:承办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渠道与便民措施
四川公积金中心通过多种渠道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便利服务,包括网上服务大厅、智能客服、业务指南查询等,还提供了单位网厅,支持汇缴登记、补缴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缴存比例调整等多项业务办理。
三、缴存基数与比例
根据最新通知,2024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为31362元,下限则根据不同区域有所差异,如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等为1970元,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相关规定,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四、办理流程与须知
四川公积金中心提供了详细的办理流程和须知,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汇缴变更、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补缴、分户、并户、注销登记等各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步骤,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需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开户明细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四川公积金中心设有咨询电话和服务大厅,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咨询相关问题,咨询电话为86761373,批量上门签订协议预约电话为86747567,服务大厅地址位于成都市顺城大街广电大厦6楼。
六、表格示例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示例,展示了四川公积金中心部分业务的办理流程:
业务类型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 | 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开户明细表》,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开户明细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 | 在封存状态下,原单位持职工调令或劳动聘用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调令或劳动聘用合同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 按照《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提供的银行账户实行小额支付收款办法,当月扣收上月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 |
表格仅为示例,实际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业务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四川公积金中心或查阅相关指南。
七、相关FAQs
Q1: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A1: 可以通过登录四川公积金中心官网、拨打语音自助查询电话(86742111及12329)、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心柜台进行查询,或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通过建设银行网点的自助设备进行查询。
Q2: 如果单位有人员增减,应该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A2: 单位有人员增减等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当月填写并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Q3: 职工工作调动后,如何转移住房公积金?
A3: 职工工作调动需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封存状态下办理,原单位持职工调令或劳动聘用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如需转移至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需提供调入单位职工调令或劳动聘用合同和新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证明。
四川公积金中心作为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专门机构,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责和服务职能,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