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租房问题而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该政策旨在通过允许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部分资金,以支付租金,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缴存要求: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无房要求: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如果本人及配偶虽有自有住房,但经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也可以申请提取。
3、贷款要求:职工及其配偶不能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多套住房限制: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线上提取:通过“天津公积金”APP进行操作,职工需先完成注册登录,然后在首页找到“提取业务”,选择“租房提取”,并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所需材料。
2、线下提取:前往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办理,职工需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无则无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如提取配偶公积金)、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以及相关租房证明等材料。
三、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与次数
1、提取额度:
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由2400元调整为3000元。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租赁其他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1500元;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的,按照登记备案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最高限额为3000元。
2、提取次数: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每次可申请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
四、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资金划转方式
审核通过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资金按季度自动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中心可在同一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五、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职工应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个人银行账户,目前仅支持建设银行I类储蓄卡。
2、提取期限内储蓄卡卡号发生变更的,职工需及时申请签约变更。
3、职工骗提需负法律责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职工提供虚假资料、虚报信息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能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新旧政策衔接
对于新政策实施前已办理租房提取登记且租赁期限在2021年6月及以后的,按新政策执行,对于新政策实施之前已办理租房提取登记且租赁期限在2021年5月及以前的,未提取的租金仍按老政策执行。
七、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问答FAQs
问: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家庭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承租人银行储蓄账户,提取金额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问:租赁本市商品住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等其他住房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经本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每月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天津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为职工提供了便捷的租房资金支持,有助于缓解职工的住房压力,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并按照规定流程和材料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