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额度与条件
最高贷款额度: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已从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65万元。
最低贷款额度:如果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20万元,则按20万元确定。
上浮政策:符合特定条件的职工家庭,如购买绿色低碳建筑、以旧换新购房、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其贷款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但仅享受一次且不可叠加使用。
2、首付比例与首套房认定
首付比例: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于保障性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15%。
首套房认定:如果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经认定为首套房,并且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政策。
3、贷款期限与年龄限制
最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年龄限制:贷款到期时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贷款期限可按职工和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4、适用时间与合同签订
实施时间:上述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
合同签订:合同网签时间在2024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执行;2024年10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
5、特殊情况与优惠政策
无房职工家庭: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标准上浮20%。
其他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50%,取消原“首次购买自住住房、购房所在地无住房转移记录”的认定条件。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不同需求的职工家庭提供了灵活多样的选择和支持,通过提高贷款额度、调整首付比例和放宽首套房认定条件等措施,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家庭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特定条件的职工家庭还提供了额外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差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