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及流程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职工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以及提取的具体条件、额度和办理程序,以下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内容: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离休、退休的;
6、出境定居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10、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二、提取额度
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有所不同:
1、租房提取:每满一整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全款购房的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贷款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次性提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的家庭分摊金额。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满一整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周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5、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年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离休、退休等特定情形: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提取材料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指定银行卡;
5、根据不同提取条件,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贷款合同等。
四、办理程序及时限
1、提出申请: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即时办结。
2、核查事项: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核查事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进行办理。
五、常见问题及解答
Q1: 职工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吗?
A1: 是的,职工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但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Q2: 秦皇岛公积金租房提取一年最多取几次?
A2: 秦皇岛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满一整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通过以上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及流程,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联系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