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公积金,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县管理部,是负责管理和运营长沙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官方机构,以下是关于长沙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一、长沙县公积金缴存标准
1. 缴存基数
定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范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 缴存额度
职工月缴存额度: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度: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缴存比例
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经济效益确定,不低于5%,不高于12%。
二、长沙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1.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房: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出。
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职工家庭可申请提取。
无房户支付房租: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可以申请提取。
其他情况:如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等。
2. 提取流程
提交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审核资料:单位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办理提取: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到长沙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三、长沙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1. 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贷款流程
提交申请:借款人向长沙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审核资料: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发放贷款: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四、长沙县公积金服务信息
地址:长沙县金茂路288号。
电话:073184020907或1232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下午13:30—17:30)。
项目 | |
缴存基数 | 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超平均工资3倍 |
缴存额度 |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
缴存比例 | 5%12% |
提取条件 | 购买自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等 |
提取流程 | 提交申请→审核资料→办理提取 |
贷款条件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账户正常、信用良好等 |
贷款流程 | 提交申请→审核资料→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
服务信息 | 地址:长沙县金茂路288号;电话:073184020907或12329 |
六、相关问答FAQs
问:长沙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长沙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来确定的,这个基数不能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能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问:长沙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长沙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购买自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无房户支付房租等,购买自住房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或购房总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房租则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长沙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提高居民住房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缴存、提取和使用,可以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