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是隶属于泸州市财政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保值和归还公积金以及编制执行情况报告。
以下是对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信息的详细介绍:
1、机构设置
内设部门
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归纳及重要文件,组织会议并起草综合性材料。
会计核算部: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
归集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监督单位缴存情况。
信贷部:编制贷款年度投放计划,统计和分析贷款业务数据。
网络信息部:维护公积金业务服务器系统及门户网站。
稽核部:监督检查公积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稽查。
分支机构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7个区县分支机构,包括江阳区、龙马潭、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管理部。
2、主要职责
缴存管理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账户设立、转移及封存等业务。
监督单位缴存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提取管理
审核职工提取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提取业务顺利进行。
贷款管理
编制贷款年度投放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贷款业务。
协调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
资金管理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确保资金安全。
定期编制和上报财务报告。
3、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情况
2022年,新开户单位448家,净增单位207家;新开户职工3.04万人,净增职工0.7万人。
实缴单位4341家,实缴职工27.85万人,缴存额47.58亿元,同比增长5.54%。
提取情况
2022年,9.8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0.53亿元。
贷款情况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7万笔,共计13.29亿元。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82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2万笔,共计175.46亿元。
4、政策法规
缴存管理办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范缴存行为。
提取管理办法
制定《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明确提取对象、条件和程序。
优化政策
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调整缴存比例及基数,优化部分政策。
5、便民服务
网上服务
提供网上业务服务大厅,方便职工在线办理业务。
按月提取
从2021年12月起,开展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客户服务
设立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083012329,解答市民疑问。
6、未来展望
政策调整
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职工需求,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服务水平。
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网络服务能力,保障数据安全。
服务优化
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职工满意度。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和提升服务质量,为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