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保,即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其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这意味着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的保障。
2、资金来源:大病保险的资金主要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这种筹资方式减轻了个人的经济负担,确保了大病保险的普及性和可持续性。
3、保障范围:大病保险主要对参保人因患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进一步保障,特别是那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的部分,当参保人的自付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大病保险将启动报销机制。
4、报销比例: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并且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会加大倾斜力度,降低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
二、大病保险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大病保险制度起源于2012年,当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目前大病保险已经覆盖了我国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大病保险的经办机构也由政府招标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来完成,实现了“一站式”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在住院结算时,可以直接刷卡完成所有报销业务,无需另行申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三、大病保险的意义与作用
大病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减轻经济负担:大病保险通过二次报销的方式,进一步减轻了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对于许多家庭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的帮助。
2、防止因病致贫:大病保险的实施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通过提供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大病保险帮助许多家庭渡过了难关。
3、促进社会公平:大病保险体现了互助共济的精神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它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的权益,减少了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现象。
四、相关问答FAQs
问:大病保险需要单独缴费吗?
答:不需要,大病保险的资金主要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
问: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