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转移是许多职工在换城市工作时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它不仅关系到个人住房保障的延续,也影响到将来购房贷款的额度和利率,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步骤:
一、办理公积金转移的条件
1、账户转入条件
在转入地开设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或一年以上,广州要求职工须在广州开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提出转移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月处于正常汇缴状态。
2、账户转出条件
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广州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封存状态。
在外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如无法提供异地缴存明细,则广州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即可转移。
未使用或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广州要求在本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广州要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广州要求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二、办理公积金转移的具体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线上办理: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微信和支付宝都能在线办理,登录后选择“转移接续”服务,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佛山市的职工可以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办理。
2、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并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进行信息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至转入地中心。
资金划转可通过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平台或银行转账方式。
4、信息接收与资金入账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转入地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转出地中心。
三、常见问题答疑
1、Q: A城市公积金处于还款期,现在B城市工作交公积金,能不能办理转移?
A: 一般转出地都会要求结清当地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所以即便在B城市开了账户且缴存满期限,也是不能办理转移的,可以向A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已封存账户内的余额冲还贷款本金(提取后账户内要留够一个月的还款额),当申请的贷款结清后,再申请办理转移。
2、Q: 从A城市转移到B城市,什么时候才可以在B城市贷款?
A: 多数城市要求连续缴存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中间是不能断缴的,若从A城市到B城市的转移过程是正常衔接、没有断缴的,正常情况下B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认可A城市缴存期限的,只要在B城市正常缴存,并且开具A城市的缴存证明,满足B城市贷款条件即可办理。
通过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职工可以顺利完成公积金的转移手续,确保在不同城市间的住房保障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