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是每年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的,这一政策确保了公积金缴存金额与职工收入水平相匹配,2024年度嘉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已经明确,具体如下:
1、缴存基数的确定及计算口径
职工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2、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上下限规定
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32809元)。
月缴存额上限:为7874元(单位和个人各3937元)。
月缴存基数下限:为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上限:为32809元,下限为2260元。
3、缴存比例
企业和职工2024年度缴存比例:为5%12%,两者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一个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按10%24%执行。
4、新基数和新上下限执行时间
新基数和新上下限从2024年8月起开始执行,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
5、符合此次申报调整的人员
截止2024年7月31日为止的在参人员。
以下是嘉兴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的表格信息:
项目 | |
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 | 32809元 |
月缴存额上限 | 7874元(单位和个人各3937元) |
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 | 2260元 |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上限 | 32809元 |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下限 | 2260元 |
企业和职工2024年度缴存比例 | 5%12% |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 | 10%24% |
新基数和新上下限执行时间 | 2024年8月起 |
符合此次申报调整的人员 | 截止2024年7月31日为止的在参人员 |
嘉兴市还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和人才提供了特别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政策实施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额度调整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单人最高可贷72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可贷144万元等。
嘉兴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充分考虑了职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旨在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通过设定上下限和明确的缴存比例,确保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人才,还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贷款额度,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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