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管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的直属机构,其职责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以下是对吉林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1、机构概况
管理委员会: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25名委员组成,每年召开会议审议重要事项。
管理中心: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有8个处室和12个分中心,共有从业人员138人。
2、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情况:2023年,新开户单位565家,净增单位103家;新开户职工2.37万人,净增职工0.39万人,实缴单位5934家,实缴职工34.96万人,缴存额59.7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67%、0.10%、2.65%,年末缴存总额676.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68%;缴存余额223.63亿元,同比增长4.0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持平。
提取情况:2023年,有14.2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1.11亿元,同比增长23.77%,年末提取总额453.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2%。
贷款情况: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5万笔,共计17.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03%、40.16%,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61万笔,总计355.80亿元,贷款余额161.82亿元。
3、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70717.91万元,同比增长3.25%,其中存款利息18641.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2065.90万元。
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5047.50万元,同比增长0.9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3212.5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91.87万元。
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5670.41万元,同比增长5.62%,增值收益率1.62%,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4、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0.39万元,逾期率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6226.21万元。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3年末,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全部回收,无逾期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28.00万元。
5、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业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83%,国有企业占30.88%,城镇集体企业占1.20%,外商投资企业占1.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7%,中、低收入占98.27%,高收入占1.73%。
提取业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47%,租赁住房占1.8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90%,其他占1.7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98%,高收入占2.02%。
贷款业务: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7.12万平方米,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24%,比上年末减少0.34个百分点。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3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不仅在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上有较大增长,还在资金运用和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色,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和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将继续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