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基数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每年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一调整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同时满足不同职工群体的需求,以下是关于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详细解析:
一、调整对象
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类是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另一类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这意味着,无论是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积金基数的调整。
1. 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数,这一基数有上下限限制,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以2024年为例,常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2696元,下限为2490元。
缴存比例: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这一比例在每年的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后、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调整,对于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2.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以2024年为例,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848元,下限为2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在这一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存额。
三、调整时间与方式
1. 调整时间
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从当年的7月1日起执行,以2024年为例,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4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2. 调整方式
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
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和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基数调整。
线下办理: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和未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到各受理点或对应的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四、注意事项
若托收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未办理基数调整手续,公积金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调整后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调整后下限标准。
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数调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热线051912329/12345进行咨询。
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调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合理的调整机制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公积金缴存政策,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调整机制的进一步优化,相信常州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将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以下是两个相关的FAQs问答:
问:如果单位未按时调整公积金基数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单位未按时调整公积金基数,公积金中心将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若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调整后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调整后下限标准。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确定自己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以2024年为例,月缴存额上限为7848元,下限为2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在这一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