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证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困难人群身份的证明,持有低保证的家庭可依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一、基本介绍
1、历史背景: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在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该制度旨在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低保发展:中国对农村低保制度的探索早于城市,但受传统农村集体福利思维定式束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制度建设进展缓慢,2003年,民政部重新部署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工作,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形成了“双轨并行”的局面。
二、资金筹措与管理
1、新增资金缺乏保障: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面临新增低保资金缺乏稳定来源的问题,这是制约其不敢作为的主要因素,由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多数情况下需要地方财政增加投入,这对财力拮据的中西部地方政府构成压力。
2、中央财政支持不足:现行农村低保制度主要采取市、县财政分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模式,中央财政尚未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使得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财政压力很大。
3、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资金需求:根据农村低保人数和保障水平,可计算出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所需的资金量,若按每人每月30元计算,2250万农村贫困人口年需资金81亿元;若按每人每月40元计算,则需108亿元,2006年前10个月,中国农村低保支出已达28.5亿元。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1、申请条件:申请低保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申请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2、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初审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低保证,低保证的发放和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低保证的样式与编号规则
1、基本信息:低保证通常包含证件名称、持证人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口数、保障金额、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以及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封面印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类似字样,内页详细列明持证人的个人信息。
2、编号规则:低保证的编号由一系列数字和字母组成,用于唯一标识每个低保家庭,编号规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包含地区代码、街道代码、社区代码以及流水号等信息。
五、法律效力与管理
1、法律效力:低保证是持证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持证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妥善保管低保证,不得涂改、转让或冒用,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定期审核:持证家庭需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以确保其仍符合低保条件。
六、表格示例
项目 | |
证件名称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
持证人姓名 | 张三 |
家庭住址 | 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保障人口数 | 3人 |
保障金额 | 每人每月XX元 |
发证机关 | XX市民政局 |
发证日期 | XXXX年XX月XX日 |
有效期 | 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
编号 | A123456789B |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低保户没有低保证怎么办?
答:低保户如果没有低保证,可以去县(市)的民政局补办,补办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所在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等,如果暂时没有低保证且需要证明自己是低保户,可以找所在村委或居委会开具工资收入证明,或按要求申报低保户,以申报时的回执等资料为依据。
问:低保证是什么样子的?
答:低保证是一种证明文件,表面为红色,印有“低保证”三个字,大小比户口本稍微小一些,第一页上会有户主的一寸照片,其他页面则与户口本类似,在低保证的右下角,会盖有某民政局的公章,以证明其有效性,低保证中还会详细列明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信息、低保金额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