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线下提取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职工需根据提取类型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等。
2、提交审核:携带所需材料到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或省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审核。
3、电子扫描与审批: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电子扫描,并进行在线审批。
4、复核申请: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3到5个工作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5、资金到账: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会存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
线上提取办理流程
1、实名注册:在手机中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并完成实名注册。
2、进入应用:在省级站点进入服务集群频道,点击“本地服务”下方查询更多,在“公积金”主题中找到“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应用。
3、选择办事事项: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办事事项,也可以通过“我的待办”入口查询办事进度。
4、填写申请表单:根据要求填写提取申请表单,并拍照上传所需的材料。
5、完成审批: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批结果。
提取范围及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3、无房职工支付房租: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特殊情况提取:如重大疾病、失业等,提取额度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2、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填写《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到相关承办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3、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原件及其复印件。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简单,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在提取过程中,需要注意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