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位于中国浙江省宁波市,是该市重要的组成部分,象山公积金政策旨在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支持,并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关于象山公积金的一些详细介绍:
1、贷款额度:从2024年6月11日起,象山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提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升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升至80万元/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在特定条件下可享受上浮贷款额度的优惠,具体比例分别为20%、30%和50%,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也可享受贷款额度增加20%的优惠。
2、首付比例: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至30%。
3、网上业务办理:象山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便利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2022年9月底,全县共有818家缴存单位申请签订网上办理业务协议并申领U盾,网上操作笔数合计4237笔。
4、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象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33号,联系电话为057465739865。
5、管理机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管理,并在县住房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结算等缴存金融业务。
以下是对象山公积金常见问题的解答:
问:象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从2024年6月11日起,象山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提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升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性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升至80万元/户。
问:象山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自2023年9月28日起,首次首套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对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已拥有一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的)的二手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从40%降至30%。
问:如何在网上办理象山公积金业务?
答:象山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便利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需携带网厅所需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二楼柜台办理网签业务,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储蓄卡到公积金中心二楼柜台办理网签业务。
问:象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象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33号,联系电话为057465739865。
象山公积金政策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以及推进网上业务办理等措施,切实支持了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了象山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