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向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一种专项贷款,其目的是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减轻购房压力,以下是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介绍: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基本条件
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借款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且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借款人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余额除以最近6个月月平均缴存额≥6。
稳定经济收入:借款人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良好信用记录: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记录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的规定。
贷款次数限制:坚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即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需求,适度支持二套房贷款需求,严禁发放三套房及以上贷款。
2、所购住房条件
购房行为时间限制:购房行为需在一年以内,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商品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贷款首付资金不低于总房款20%,二次贷款首付资金不低于总房款20%。
经济适用房期房贷款:所购住房已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首付资金不低于总房款20%。
二手房贷款: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因离异房产过户需支付房款的住房可按二手房贷款受理。
商转公贷款: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其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必须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抵押购房贷款:借款人有真实的购房行为,已取得生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购买二手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所购房屋不具备在兰州地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可提供兰州地区的房产做抵押。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1、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20%。
所购住房总价或抵押房屋评估价比例:在限购区与非限购区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和贷款金额均有所不同。
还款能力测算: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50%计算。
缴存余额与缴存时间计算: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2、首付比例
在城关区(高新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含经济区)限购区,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50%。
在非限购区域,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2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20%。
三、贷款期限与利率
1、贷款期限:最短为2年,最长期限为30年,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
2、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二套房利率均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利率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四、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2、审核调查: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批准贷款: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
五、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注意事项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请务必确认自己符合所有贷款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
公积金贷款虽然能减轻购房负担,但仍需按时还款以避免逾期产生罚息或其他不良后果。
七、常见问题解答(FAQs)
FAQ1: 兰州本地二手房过户后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久?
答:兰州本地二手房过户后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但实际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5年,如果借款人男职工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不超过60周岁,则实际贷款期限将根据这些年龄限制来确定。
FAQ2: 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答: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根据借款人的婚姻状况有所不同,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而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来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再提高20%,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额度是在满足其他贷款条件的基础上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