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4年,是依据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设立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长单位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中心通过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的缴存、提取及使用情况,核算和管理公积金,审批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一、中心职能
中心的主要职能包括:
1、编制和执行计划: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
2、记录和管理:记载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核算和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审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申请。
4、保值和增值:通过合理的投资策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增值。
5、贷款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与收回,确保贷款流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6、报告编制: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7、其他事项:承办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决定的其他事项,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资金。
二、网上服务大厅
近年来,中心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出了网上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以下是一些主要功能和服务:
1、单位开户业务: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开户、年审、查账对账、汇补缴业务、缴存人员变更和缴存基数变更等业务,实现“零跑路”。
2、具体操作流程:登录“湘直公积金”官网,点击“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录入单位基本信息,上传档案资料,提交审核,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通知审核结果。
三、常见问题解答
1、热点问题
办理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借款人婚姻情况证明复印件
夫妻双方房产情况证明原件
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借款人本人还贷卡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协议)、原贷款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二手房提供)
原贷款银行还贷卡复印件
原贷款银行近一年还款流水和剩余本金清单原件
借款人或配偶在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资料原件
住房贷款合同及购房地的房产情况证明原件(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提供)
面签之前自行结清完原银行贷款,可以在省直中心办理商转公吗?
不可以,申请办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原银行的住房贷款需为未结清状态,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面签后,方可结清该笔原银行贷款。
2、月缴存基数调整
调整时间:每年度调整一次,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2023年度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提高至7270元,最低缴存额为194元。
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和提升信息化水平,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中心将继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职工的住房保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