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全称为“公费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特定人群如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职工等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待遇,这项制度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以下是对公费医疗的详细介绍:
1、历史背景和现状
实施时间:公费医疗制度在我国始于20世纪50年代,最初是为了解决国家工作人员的医疗问题,从1998年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中央直属机构、广东省直机关单位及极少数省级机关外,全国其他省份的公费医疗制度陆续完成了与城镇职工医疗的接轨。
改革试点:北京市平谷区作为医疗改革试点区,2009年率先试行公费医疗并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随后在2010年全面施行,到2012年元旦起,北京市22万市级公费医疗人员被正式纳入医保。
现状:我国多地已经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但部分城市仍在执行,例如广州市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取消公费医疗工作一直在进行,但进展缓慢。
2、覆盖范围和对象
覆盖范围:公费医疗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学生等,具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工作人员,以及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等。
特殊人群:还包括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等。
3、报销比例和范围
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年度内校内、校外医药费合并计算,≤3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3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年度内≤10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10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3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3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年度内≤10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5%,个人负担5%;>10000元的部分公费医疗报销97%,个人负担3%。
学生:门诊费用报销90%,个人负担10%;住院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4、公费医疗与医疗保险的区别
资金来源:公费医疗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而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渠道,通过金融商业途径向社会募集。
性质:公费医疗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设立的社会保证待遇,医疗保险则是一种体现社会互助的商业措施。
支付单位:公费医疗向生病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会计部门报销,医疗保险向人社委托的经办机构报销。
报销程序:公费医疗报销实行会计部门核准程序,医疗保险其经办单位与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是谈判协商机制。
报销比例:公费医疗先实行100%实报实销,后实行在扣除10%由个人承担之外,其余部分实报实销,医疗保险按照保险的病种和投保的金额和时间,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金。
5、公费医疗的优势和局限性
优势: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广,报销比例高,能够有效减轻国家工作人员的医疗负担。
局限性:公费医疗仅限于特定人群,覆盖面相对较窄,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公费医疗逐渐被并入医疗保险体系。
6、未来发展趋势
并轨趋势:我国正在逐步取消公费医疗制度,鼓励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保,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公费医疗将全部并轨到职工医保中。
补充保险:对于公务员等体制内人员,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以补充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不足,特别是在重大疾病风险方面。
公费医疗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公费医疗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了解公费医疗的历史背景、现状、覆盖范围和对象、报销比例和范围、与医疗保险的区别、优势和局限性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制度的变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