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险,也称为船舶保险,是一种为船舶及其相关利益提供保障的保险形式,它主要承保各种类型船舶在海上航行或在港内停泊时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可能引起的责任赔偿,以下是关于船舶险的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特点
定义:船舶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旨在保护船东和货主的利益,确保运输业务的顺利进行。
特点:
承保范围广泛,从船舶建造下水开始,直到船舶营运、停泊到最后报废拆除整个过程。
危险相对集中,往往发生巨额赔款。
保障内容全面,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燃料、供给品及相关利益和费用。
船舶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物质损失保障、费用保障和第三者责任保障。
1. 物质损失保障
包括船壳、机器(主机、副机、发电机)、导航设备、燃料、给养等,凡属于船舶本身以及附属于船上的财产,并为船东所有的,均可以承保。
具体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风险(如地震、火灾、火山爆发、雷电等)、搁浅、碰撞、火灾或爆炸、来自外界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抛弃货物、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等。
2. 费用保障
共同海损:指船舶和货物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故意采取措施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救助费用:指船舶遭受保险风险袭击,凭借本身力量无法摆脱危险时,请求第三方提供帮助解脱危险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施救费用:指在发生损失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员或指派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或抢救措施产生的合理费用。
3. 第三者责任保障
指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触碰任何固定的、浮动的物体或其他物体而引起的被保险人应付的法律赔偿责任(碰撞、触碰责任),这包括因船舶碰撞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风险。
三、保险期限与费率
保险期限:分为定期和航次两种,定期的期间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航次分两种情况,不装载货物的保险期限自起锚开始到目的港抛锚结束,装载货物的则从起运港装载货物开始到目的港卸货完毕止。
保险费率:根据多个因素确定,包括船龄、船型、船籍、种类、航行范围、货物、级别、船舶状况、船队规模、经营管理状况、事故损失记录等。
四、除外责任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船舶不适航、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行为、正常的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材料缺陷、战争、罢工、清除障碍物残骸及清除航道费用。
五、附加险
战争罢工险是船舶保险的附加险,主要对战争、内战、革命、叛乱等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我国船舶险的种类
在我国,船舶保险主要分为船舶一切险和船舶全损险两种,前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均负责赔偿;后者仅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负责赔偿。
七、FAQs
Q1: 船舶险的投保对象有哪些?
A1: 船舶险的投保对象广泛,包括中央省属国有航运企业、大型企业集团下属的航运船队、船舶建造厂、船东或船舶经营管理人等。
Q2: 船舶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A2: 船舶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船舶的物质损失保障(如船壳、机器等)、费用保障(如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等)和第三者责任保障(如碰撞责任等)。
船舶险是一种为船舶及其相关利益提供全面保障的保险形式,对于保护船东和货主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选择船舶险时,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