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的机构,成立于1999年9月,该中心在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四个县(区)分别设立分中心,根据市中心授权,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原业务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使用等具体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2、监督检查: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核算与报告: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催缴与审批: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保值归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比例或金额购买国债。
6、审核报批:负责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的审核、报批。
7、公布财务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8、指导协调: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工作,并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分级核算分级考核。
9、其他事项: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4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中心各科室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落实党务、群团、宣传、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及其代表和委员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制定的执行住房公积金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审计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收支管理和结余资金的运用,处理住房公积金的财务会计核算业务;负责中心管理经费预算、决算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分中心的增值收益分配,督促检查分中心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中心劳动工资的审核、人力资源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归集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的调研及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和执行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缴、收缴、支取、封存和转移等管理工作,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减缴、缓缴、停缴和补缴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行政执法,督促、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督促、检查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信贷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负责拟定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贷款的规模和计划;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贷款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诉讼和抵押物的处理、清欠工作;指导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督促检查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网点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多个服务网点,包括杭州银行普陀支行、嵊泗农商行嵊山支行、嵊泗农商行海滨支行、嵊泗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岱山农商行融达支行、岱山农商行衢山支行、岱山农商行岱中支行、岱山农商行高亭支行、普陀农商行台门支行、普陀农商行六横支行、普陀农商行朱家尖支行、普陀农商行新城支行、普陀农商行浙江自贸区滨港支行、普陀农商行沈家门支行、普陀农商行水产城支行、普陀农商行东港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新城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普陀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普陀山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城郊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白泉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檀树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城东支行、定海海洋农商行城关支行、邮政储蓄银行舟山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普陀区支行、建行舟山临城支行、普陀农村商业银行六横支行东升分理处等。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可以通过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者前往就近的服务网点进行查询,部分网点还提供自助查询机服务。
2、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工作人员。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全面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府机构,其职责涵盖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检查、核算报告等多个方面,通过设立多个分中心和服务网点,该中心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渠道,确保了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