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Shanghai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简称SHPFMC)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该中心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其具体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和调整管理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审批和审议计划: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3、确定缴存比例和额度: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上下限以及最高贷款额度和存贷倍数。
4、监督和管理:听取财政和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监督的措施或意见;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和风险管理。
5、其他管理事项: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奖惩指标,负责监督受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管理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1、起草党委工作计划和归纳,安排各类会议,负责信息上报和保密工作。
2、负责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
4、处理外事、保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1、公文处理,包括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建档和存查。
2、起草行政工作计划和归纳,审核以中心名义颁发的各种文稿。
3、会务管理,组织协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处
1、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解释。
2、开展与公积金发展密切相关的理论与行业研究,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3、全面风险管理,定期检查各类业务风险,进行合规性和法律文本审核。
4、处理人大、政协公积金政策提案,组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资金计划管理处
1、制定公积金等各项资金管理的年度计划,跟踪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
2、负责公积金等业务和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监督和考核各受托银行的资金管理。
3、管理公积金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动性风险,负责投资运作和增值收益管理。
4、保管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档案和有价证券。
运营核算和信息处
1、制定和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规定和作业流程。
2、完善住房公积金和售后公房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完整的业务会计账套和运营核算体系。
3、实时监测资金核算和资金汇划业务,检查操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有效性。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流水处理、记账和个人明细账管理,制定信息查询和变更业务操作规定。
5、推进信息共享机制,编写运行分析报告和年度报告。
归集管理处
1、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积金归集、提取指标。
2、研究起草公积金归集缴存政策调整方案,制定相关操作办法和细则。
3、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扩大缴存覆盖面,保障职工利益。
4、依法合规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
5、推进归集提取业务信息系统的需求研究和设计。
贷款管理处
1、制定年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规划和目标。
2、起草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案,制定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和细则。
3、监督管理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跟踪研究贷款抵押物,进行风险管理。
4、统计和分析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月度、年度信息,指导和监督受托银行贷款业务流程。
5、推进贷款业务的基础业务核心系统、数据信息系统和信用评分系统建设。
6、推进公积金个人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项目管理处
1、制订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项目贷款和投资收购保障房(公租房)年度计划。
2、负责项目初选立项、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项目风险分析和落实担保机制。
3、制订项目管理完整的业务制度、风险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4、拟定项目融资或收购的法律文本协议,组织房屋验收和产证办理。
5、选择受托管理银行,指导完成评审报告和贷后项目建设情况跟踪检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其多个内设机构,全面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积金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