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该中心内设多个科室,包括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财务稽核科,每个科室都有其特定的职能和任务。
机构概况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全供事业单位,正处级规格,该中心在遂平、西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和驿城区等10个县区各设一个业务经办网点,科级规格,主要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
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业务
2023年,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开户单位239家,净增单位160家;新开户职工1.98万人,净增职工0.63万人;实缴单位4455家,实缴职工28.52万人,缴存额39.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66%、0.71%、7.41%。
提取业务
2023年,10.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20亿元,同比增加22.9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6.68%,比上年增加8.42个百分点。
贷款业务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7.9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6.47%、28.4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34亿元,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2万笔190.60亿元,贷款余额90.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0%、4.34%、5.66%。
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6575.84万元,同比增长4.91%,存款利息17200.0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372.35万元,其他3.43万元。
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2816.50万元,同比增长9.5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012.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91.04万元,其他13.07万元。
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3759.34万元,同比增长0.86%,增值收益率1.63%,比上年减少0.15个百分点。
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44%,国有企业占10.34%,城镇集体企业占2.41%,外商投资企业占0.7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4%,灵活就业人员占1.46%,其他占7.59%。
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63%,租赁住房占2.1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0.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7.62%。
贷款业务:支持职工购建房31.3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14%,比上年末减少0.71个百分点。
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旨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
网上业务大厅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业务大厅,方便单位和个人用户进行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办理。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个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全供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职责,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和服务优化,该中心在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驻马店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中心还注重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提供了便捷的网上业务大厅,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