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作为中国广东省的重要城市,其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职工的住房保障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最新政策,以下是关于东莞公积金比例的详细介绍:
一、缴存基数
1、缴存基数计算方式: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2、缴存基数范围: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为190027391元,这一范围确保了缴存基数与职工实际收入水平的紧密对接,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收入水平职工的实际情况。
二、缴存比例
1、缴存比例范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缴存比例应为1%的整倍数,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缴存比例调整: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设定或调整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以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和最低缴存比例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表格示例
项目 | |
缴存基数范围 | 190027391元 |
单位缴存比例范围 | 5%12% |
职工缴存比例范围 | 5%12% |
月缴存额下限 | 190元(单位和职工合计) |
五、相关政策问答
问: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构成按照国有关法定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由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并公布。
问: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缴存比例应为1%的整倍数,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在规定范围内设定或调整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批准后,可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