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简称“公积金”)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机制,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以下是关于周口市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1、基本概述
成立时间与性质: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直属于周口市人民政府的正县级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及省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以及贷款的具体实施工作等。
机构设置:中心内设办公室、资金运营科、会计核算科、政策法规科、监察室、内部审计科、电算信息科、归集科、12329热线服务中心、业务大厅等多个部门,并在全市设立多个业务经办网点。
2、主要政策
贷款额度提升:在我市工作的缴存人员,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单笔最高额度50万元基础上可上浮20%至60万,异地缴存和自主缴存人员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放宽贷款条件:异地缴存人员和自主缴存人员在申请贷款时的首付款比例与本地缴存职工政策相同。
降低首付比例:被认定为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延长要件时限:购买现房(存量房、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的契税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时限由原来的一年内,调整为三年内。
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条件:已交易出让的住房不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不再认定为家庭住房的套数。
提高余额贷款倍数:借款人及配偶可贷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的倍数由原来的15倍调整为20倍。
取消缴存时间系数:取消原用于核定计算贷款额度的缴存时间系数有关限定。
调整楼盘备案方式:开发商申请楼盘备案准入的方式,由原来的中心贷审会审批制调整为执行备案制。
增加以贷冲贷商转公模式:开通无需提前结清商业住房贷款,用以贷冲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
增加提前还款次数: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次数,由原来的每年一次,调整为还款时间间隔不小于三个月的情况下不限次数。
降低贷款利率: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增加贷款还款方式:在原来采用月均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基础上,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法。
3、服务渠道
网上办事大厅:周口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提供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和单位版),方便缴存职工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中心设有12329咨询电话,为缴存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业务网点:在全市设立多个业务经办网点,方便职工就近办理业务。
4、注意事项
账户唯一性:每位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业务暂停通知:请关注中心发布的业务暂停通知,以便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了重要的住房保障支持,通过了解相关政策和服务渠道,职工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一制度解决住房问题,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