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即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它由两部分组成: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关于公积金构成的详细解释:
一、公积金的构成
1、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这部分公积金是单位从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实质上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当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这部分公积金是单位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一部分住房工资,也应当归职工个人所有。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样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的比例与计算方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在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时单位也会为职工缴存相同数额的公积金。
三、公积金的管理与使用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管理,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四、特殊情况下的公积金处理
如果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办理注销登记,并按规定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表格展示公积金构成
项目 | 描述 |
职工个人缴存部分 | 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 | 单位以住房公积金形式增加的住房工资,也归职工个人所有 |
缴存比例 | 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可适当提高 |
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单位) |
管理与使用 | 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 |
公积金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管理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以确保其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