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绍兴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作,中心成立于2004年,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设立,旨在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组织架构与职能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财务处、业务处、信息处、法规处、督查处(挂内审处牌子)、托管处和直属管理部,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还在市辖县(市)分别设立了柯桥、上虞、诸暨、嵊州和新昌5个分中心,作为分支机构在市中心授权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缴存业务细则
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业务,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详细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缴存范围、缴存账户的设立与变更、缴存比例及基数等具体操作流程,新设立的单位需在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可以申请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行政执法与监督
为了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执法程序和举报管理办法,确保公积金管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政策宣传与意见征集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重政策的宣传与公众参与,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实施细则》出台前,中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官方网站和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方便市民了解和查询。
服务指南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和单位,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详细的服务指南,职工可以通过中心提供的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操作;单位则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等业务,中心还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办公时间,方便市民咨询和办理业务。
问答FAQs
问: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分中心(直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如果选择托收方式缴存,还需及时与银行办理委托收付款手续。
问:如何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答: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可以向分中心(直属管理部)申请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如果是个人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变更材料;如果是单位申报有误,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