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住房消费类、非住房消费类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提取,以下是详细的介绍:
1、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职工在本市或其户籍地购买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在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或大修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在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无房承租本市住房: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依法承租住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加装电梯:职工在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支付建设资金时,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离休、退休: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等情况下,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提取
城市更新支持政策:对于纳入本市城市更新范围内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支持购买更新改造房屋提取公积金、项目建设期内租房提取公积金以及扩大提取申请人范围。
网签备案租赁提取:职工租赁住房符合网签备案范围的,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自愿缴存期满提取:自愿缴存者在履行完协议约定的缴存期限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多样,涵盖了住房消费和非住房消费等多个方面,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准备相应的材料,也需要注意一些特殊规定和限制条件,确保顺利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