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确定,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这一政策旨在确保职工和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以下是关于常州公积金比例的详细解释:
1、缴存基数:
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上限为32696元;最低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下限为2490元。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但需注意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缴存比例调整应在每年的年度基数调整期间进行,即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后、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
3、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经营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若托收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在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未办理基数调整手续,公积金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做“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调整,其中低于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的,将上调至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由单位自主选择确定,并需确保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一致,政策也考虑到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特殊情况,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版权声明:本文由互联网内容整理并发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著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473708564@qq.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