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和流程的问题,以下是对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详细介绍:
一、提取条件
1、本市户籍缴存职工: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其他情况:职工离职、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等情况下,也可销户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余额,但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二、提取流程
1、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省直公积金”支付宝小程序、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网厅等渠道在线办理,以浙里办APP办理为例,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浙里办APP→首页选择“公积金”→选择“公积金提取”栏中的“终止劳动关系”→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确认后提交。
2、线下办理:缴存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至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办理,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就业创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平台获取到的人力社保信息无需提供)、职工户籍证明(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本人银行借记卡。
3、委托代办: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另需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委托单位专管员办理的,应当出具专管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填写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户口簿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三、注意事项
1、公积金无论是购房还是取出都要符合规定才可以申请。
2、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只有连续缴纳6个月到12个月以上,才有购房和取出的资格。
3、办理销户提取需满足在本市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满五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没有被依法冻结等条件。
4、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四、表格示例
提取类型 | 提取条件 | 办理渠道 | 所需材料 |
离职提取 | 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5年;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 线上/线下 | 本人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证或社保停缴证明(可选)、本人银行借记卡 |
购房提取 | 购买商品住房 | 线上线下均可 | 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银行卡等 |
租房提取 | 租赁住房 | 线上线下均可 | 租赁合同、身份证、银行卡等 |
偿还贷款提取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线上线下均可 | 贷款合同、还款凭证、身份证、银行卡等 |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