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它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缴费年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2、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公司倒闭、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约、被辞退等情形,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领取。
3、失业登记: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来决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通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0%标准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75%标准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80%标准发放。
四、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失业保险金的停止条件
失业人员在以下情形下,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六、失业保险金的其他作用
除了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外,失业保险金还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这体现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双重功能:既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又为其再就业提供帮助。
七、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是不同的概念,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而失业保险金则是长期存在的社会保障制度。
八、失业保险金的线上申领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地区已经开通了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服务,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APP进行申领操作,方便快捷。
失业保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再就业的帮助,了解并掌握失业保险金的相关知识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