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提取办法,以下是详细内容:
1、总则
目的与适用范围:该办法旨在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德阳市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在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提取管理措施。
管理机构: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公积金中心是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审批、记载及防范违规提取等职责。
2、提取范围
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包括购买商品住房、再交易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以按月或按年提取。
租房及其他情况: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他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也可提取。
3、提取条件
优先偿还贷款: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消费行为限制: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申请提取一次。
房屋地址要求:提取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一致。
4、提取频次及额度
购房提取:购买商品住房应在合同备案登记后五年内申请提取一次,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且不超过账户余额。
还贷提取:可按月或按年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或当年还款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
租房提取: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年度租房限额,且不超过账户余额。
5、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
特定材料:不同提取情形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疗费用单据等。
6、提取流程
申请审核:职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资金划转: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账户,特殊情况下划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
7、业务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手机APP或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实现“零见面”“零材料”“零跑路”。
现场办理:政务中心设有综合服务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
8、监督管理
核查机制: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调查。
违规处理:对不符合条件或伪造材料的提取申请,公积金中心将不予批准并记录在案。
9、附则
解释权:本办法由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提取的范围、条件、频次、额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效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业务的便捷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