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宝鸡市人民政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自1992年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宝鸡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下是关于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的详细解析:
一、机构简介与职责
1、机构简介: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运作。
该中心负责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2、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信贷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组织架构
1、科室设置:
综合科:负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政务、党务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等。
业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的计划编制并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会计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账务记载、会计核算和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
直属管理部:负责市本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登记、转移、提取受理、审核、发放等业务办理。
县区管理部:分别在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千阳、陇县、麟游、凤县、太白、金台、渭滨等地设立,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三、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创新
1、信息化建设:
2015年,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核算平台3.0版顺利完成,实现了公积金数据集中储存和各项业务数据共享。
档案系统电子化使“无纸化”提取更加智能,公积金贷款还贷实现按月自动划转,异地转移接续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转”。
2、智能客服系统:
2024年,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智能语音客服系统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政策调整与优化
1、贷款额度调整:
为满足缴存职工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宝鸡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方缴存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
宝鸡市出台了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租房提取政策。
五、线上业务办理
1、线上办理渠道:
“手机公积金”APP:可办理离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提前还本、提前结清等多项业务。
微信公众号:关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可完成公积金账户查询、明细查询及多项提取业务。
网上大厅:通过“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大厅”,可在线办理多项业务。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政策优化及线上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缴存职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服务的持续优化,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