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是其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局的重要职责之一,该中心自2003年7月成立以来,在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手段和业务基础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整和规范,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山西焦煤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山西焦煤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局,负责整个集团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方案制定及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中心在山西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管理体制,搭建了二级核算管理框架,形成了中心、管理部、归集单位(专管员)三级服务体系。
二、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1. 业务办理说明
所填表格:《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书》。
办理人:申请人或继承人。
办理流程:
申请人或继承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需要填写《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书》。
单位专管员持相关提取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申请人或继承人到单位提款。
2. 提取种类及资料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含集资房):
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距申请提取日期必须在36个月内。
1995年8月之前已购买住房至今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购房单据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无提取证明办理提取。
自2012年1月1日起,因误期、政策限制等客观原因购房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收据(或发票)、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无提取证明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查询与服务软件
山西焦煤公积金还提供了一款服务软件,主要用于管理和查询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用户可以通过该app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申请提取公积金、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同时还能获取最新的政策法规信息和使用公积金计算器等功能。
四、服务区域扩展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区域已经扩展到山西省太原、晋中、吕梁、忻州、临汾、运城、长治7个地市29个县市区,这标志着山西焦煤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得到了显著提升。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公积金管理和查询服务,在未来的发展中,该中心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更多职工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