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华公积金贷款概述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职工住房消费中的作用,使职工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该办法适用于金华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和条件
1、贷款对象:主要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贷款条件:
申请时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购建住房的合同或有关批准文件。
所购房屋已结顶且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至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
所建造、翻建住房已完成基础工程至领取规划部门建房批文一年内。
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作抵押,或具有经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愿意为借款人作保证担保。
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按所购建住房价款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算,最高贷款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龄10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
3、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四、贷款程序
1、申请:借款人及配偶到委托人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批:委托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
3、签订合同: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以转账形式转入售房单位。
五、贷款偿还
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两种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方式。
六、最新政策调整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包括降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等方面,这些政策的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七、常见问题解答
FAQs
1、Q1: 金华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A1: 贷款额度按所购建住房价款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算,同时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
2、Q2: 金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A2: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Q3: 金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A3: 申请条件包括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能力、提供所购建住房的合同或批准文件等。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对金华公积金贷款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随时联系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